第72屆 講道會 第7講

第七講  言與行

使徒約翰撰寫《約》目的為使我們認識基督,但並非單單叫人增加頭腦的知識,乃要叫教會中人從基督身上學到生活的原則。所以,我們從《約》的架構上看到很特別的地方,他在引言中並沒有直接提及耶穌,只言及施洗約翰如何為基督作見證,門徒又怎樣漸漸的認識祂(約一19-25)。在後記裏,他所提的卻是主復活升天以後,門徒的生活如何。主還要帶出一個信息:就是父怎樣差遣祂,祂也怎樣差遣門徒,叫他們去餵養祂的小羊(廿一15-17)。從這裏我們可以肯定 一點:耶穌對門徒的差遣真正發生在教會歷史裏,並促使其後的門徒走上耶穌基督的道路。今天,明天和後天,我要談到一些基督徒生活重要的原則。

 

前幾年,美國有套很有名的影片,片名《騙子》(Cheater),片中的主角是個很有成就的律師,他常對自己的孩子作出諸多承諾,但始終都沒有兌現,所以兒子就叫爸爸做騙子。大家若留意《約》,總會發現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,祂以神的兒子自居,猶太人認為祂所作的是騙人的,要騙人去跟隨祂。事實上,當然並無這樣的一回事,因為《約》並非虛構的,耶穌的事蹟也絕非虛擬的。《約》要我們明白福音是絕對真實的一回事,真理一詞在《福音書》內有幾種用法:其一,指書中所載都是真有其事(約廿一24),其二,指耶穌乃真葡萄樹(十五1);就是說舊約時代神對以色列人的期望,都在耶穌基督身上實現了,並把神的真理體現出來。因此,基督徒一個很基本的原則就是要真,對所信的真理有十分的把握,並將之化作我們的生活。神差遣了我們,我們也得學效基督,在這世上作祂的見證。我不曉得香港有否像西方國家一樣有「老鼠會」的組織,就是說,有某種藥物未經政府核准在市面發售,但為了搶先一步公諸於世,就請幾個人作見證,陳述用藥的療效。同樣,我們因為世人無知,也就必須起來為基督作見證,把我們的經歷與世人分享。

 

施洗約翰被神差到世上,首先自我介紹,並把耶穌介紹給世人(一19-31)。施洗約翰接續把耶穌在世,人對祂認識的過程述說了兩遍(一 32-4243-51)。兩者有一基本共同點:把耶穌介紹為神的羔羊,前段述及耶穌有兩位門徒跟上前去要看過究竟,耶穌回頭問說:「你們要甚麼?」門徒表示要跟祂同住;結果,安得烈那天晚上與耶穌同住,翌日馬上去找哥哥彼得說:「我們遇見彌賽亞了。」經過一個晚上,確定了耶穌基督的身份,就跑去與哥哥分享他的發現。耶穌見到安得烈帶着彼得前來,就對彼得說:「你要稱為磯法。」意即磐石,因祂要把教會立在磐石上(太十六18),叫教會得以建立起來。後段述及耶穌很主動地去找一個門徒,要這人經常與祂在一起。腓力得了基督的呼召以後,就馬上找來他的朋友拿但業,並說:「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,我們遇見了。」(約一45)《聖經》並無言明腓力跟拿但業講這句話的目的為何,然而,拿但業對腓力的見證,倒也沒有甚麼好感。拿但業一聽見耶穌是從拿撒勒出身的,就對耶穌有了刻板的印象,認為拿撒勒絕對沒有好東西。然而,腓力卻挑戰拿但業要親自的看;一看之下,發現耶穌真的很特別,竟然能夠知道他來自甚麼地方!拿但業亦因此而信了耶穌,而耶穌還進一步告訴他必須體驗神住在人間的真理。以上兩則事例告訴我們,人之所以相信是因為從見證而來。假如沒有人邀請他來看看耶穌,他們就永不會相信。換言之,見證是人信主的初階;之後,他們必須親自遇見耶穌。

 

我們基督徒生活必須十分注重向人家的見證。八十年代的時候,英國有次舉行葛培理佈道大會,結果是出乎意外的成功;籌委會主席在回答有關訪問的時候,指出大會特別成功之處,在於會前真正發動教會的弟兄姊妹去領人赴會;籌委不單與會眾同去領人,會後又與弟兄姊妹同去探望決志的朋友。因此,在佈道會上舉手決志而又真正進到教會的人,就比世界各地同樣的佈道會為多。由此可見,弟兄姊妹若不肯投入領人歸主的事上,就算再多幾場佈道會都無多大用處;在傳揚福音的過程中,要緊的是每個基督徒都願付上見證的責任。

 

《約》還提及另一個重要的原則,就是言出必行,當我們肯遵行祂的道,真理就必叫我們得自由(約八32)。作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和神的兒女,必須肖他祖的模樣,亞伯拉罕信神並仰望祂為救主,作為他的後裔也必須如此。神把獨生子賜給世人為救主,世人竟把祂殺掉;猶太人所做的實在與他們的祖宗不一樣。耶穌基督曾說:「我父作事直到如今,我也作事」,也就是說基督作祂父親所作的事。《約》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記載了耶穌的行誼,也把耶穌的話留存下來,為的是解釋祂的行動。耶穌在世給猶太人一個極大的挑戰,要證明祂的言行絕對相符,並且完全照父的旨意而行。今天,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,也得學似這樣。

 

香港人對福音的反應往往是:「講耶穌!」有甚麼用呢?真正福音的力量來自生活,意謂我們所講的要在生活上表達出來;基本上需要有一種順服神話語的心志,深知神的愛、又以愛去回應的人,就能樂意地順服。世人以方法去制裁人,家長以體罰去管教兒女,主管以裁員、減薪等來轄制下屬。有人嘆息曰:做人太太比做傭人更差,原因是太太是全職無休假的,不但甚麼都要管,且又沒有薪金!現代父母也慨嘆說:這一代只有孝順父母,沒有孝順子女。但是,為人父母,為人太太的為甚麼能夠如此,全在乎愛。我們對神也一樣,為甚麼需要完全地言行一致,因為生命源於神,我們更愛那賜生命者,也深知祂無條件地愛着我們。《約》把這 基本原則擺在我們這班神兒女的面前,叫我們為耶穌基督作見證,並作出愛的具體回應。


講員: 陳濟民牧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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