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屆 奮興會 第4講

第四講  福音是神使人成義與成聖

經文: 羅馬書 6:1-23, 8:1-39

《羅》的主題是「神的福音」,神的福音是神的大能,神的大能不但能叫我們因信稱義,不但得平安喜樂,更要我們成義、成聖。我們不僅與神有了正當的關係,又是義人的身份,兒女的地位,稱義的情況,神更要讓我們活出祂的義,讓我們在生活上有義的表現,在人與人的關係上是正當的關係。所以,《羅》從第六章開始,就提到福音的大能,不但赦免我們的罪,還要把我們從罪的權柄下面救出來,讓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,以致於成義;讓我們活出義的生活,以致於成聖!(六16-19)有人問:「既然耶穌基督將我的罪赦免了,讓我因信稱義了,我是否可以再犯罪?耶穌再赦免,繼續犯罪,繼續赦免,神的恩典愈顯愈大!」保羅說:「斷乎不可!」(六15)基督徒不但稱義,接下來還要成義!千萬別認為:「我只要稱義就行了,可以不成聖;只要地位上作神的兒女,生活上繼續作魔鬼的兒女。」我們既然稱義,就要過一個成聖的生活。基督徒怎樣過一個成義、成聖的生活呢?神是非常看重基督徒過成聖的生活,因為神是聖潔的神,也要求祂的子民聖潔。「聖潔」是《聖經》裏非常重要的詞;《舊約》裏用了八百三十多次,《新約》用了二百三十多次。神是至聖至榮,可頌可畏!天使在呼喊:「聖哉!聖哉!聖哉!」我們信仰的神,是三位一體的真神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;唱的歌是「聖歌」;讀的書是《聖經》;禮拜天亦是「聖日」;作教會的工是「聖工」;承擔的職務是「聖職」;基督徒也稱為「聖徒」。所以基督徒是與「聖潔」特別有關的,神非常看重我們過一個成聖的生活;可惜很多基督徒不太看重!其實我們對福音的經驗不夠完全,對福音的了解不夠完全!神的福音是榮耀的福音、是拯救我們到底的福音!是讓我們稱義又成聖的福音!

 

(羅六1619)「成義」與「成聖」是相同的。成聖:一種是指我們分別歸給神,是地位的成聖;另一種是指我們在生活上實際的成聖,這是繼續不斷長進以達到完全(一7)。每一個基督徒,奉神所召作聖徒。但到了第六章,保羅說:「你們…要將身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至於成聖。」(六19)所以,一個基督徒應要達到成聖的目標;他們是蒙召作聖徒,在基督耶穌裏成聖,(林前一2),為此,基督徒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才能得以成聖(林後七1),就是在行為、心思上成聖!哥林多教會,沒有在這方面好好進步,他們在耶穌基督裏成聖了,卻嫉妒分爭、結黨,彼此相咬相吞,告狀告到法院;彼此之間又有淫亂;教會裏的生活竟沒有將神的聖潔活出來!所以保羅勸哥林多教會和羅馬教會的基督徒:你們在地位上成聖了,但是生活上沒有成聖,你們要不斷地敬畏神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才能生活上得以成聖。在《聖經》裏面,「聖」這個字,相反的我們縱情世俗的罪;「世俗」是歸宿的問題,「罪惡」是道德的問題。《舊約》要把聖的、俗的分開,要把潔淨的、不潔淨的分開。甚麼叫做「俗」?不歸宿於神就是叫做「俗」;一樣東西歸屬於神,它就分別為聖。黃金本身沒有道德問題,但有歸宿問題;如果你把黃金打一條項鍊戴在自己頸上,那是俗;如果拿出來,很虔誠、很甘心的放在奉獻箱裏,那就是聖了;聖殿把黃金分別為聖,因為歸給神了!凡是屬於神的,那就是聖!我們本來死在罪惡、過犯之中,在魔鬼的權勢下,與神沒有份,但神藉着耶穌拯救我們,我們悔改認罪,信靠耶穌,接受祂到心裏作我們的救主,我們就跟神有份了!不在是仇敵,乃是兒女了!所以,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,蒙召作聖徒。因為你認識神的救恩,認識耶穌基督福音的偉大,因為信耶穌的緣故,在基督耶穌裏成聖。

 

(一)與神同死

 

如果照着神的方法,基督徒能夠不犯罪!不應該犯罪!福音拯救我們救到底,不僅救我們稱義,且救我們有一個成聖的地位,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!我們怎樣脫罪的轄制?怎麼可以讓罪的權勢不能管我們,讓我們愈來愈活出神的聖潔?就是靠着神的恩典,照着神的方法:就是與基督同死,又與祂同活(羅六8)。怎麼能不犯罪?日日經歷與基督同死,時時經驗與基督同活。如果不照神的方法,不了解神的大能的作為,魔鬼藉着私慾引誘我們,藉着世界引誘我們;很多事叫我們貪心、虛假、污穢、仇恨……。世界的引誘太多,怎樣與基督同死呢?死有「客觀的」死和「主觀的」死;客觀的死,是神己經在基督裏替我們作好的,主觀的死是神藉着聖靈現正在你身上作的;先完成了客觀的死,要你來認識客觀的事實,然後現在去實現主觀的死,讓神完全實現主觀的死(六6)。我們的舊人是已經和祂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了,已經死了!不是我們讓他死,是神讓他死!是與耶穌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,這是神在耶穌基督裏完成的客觀事實,是二千年前神已經完成了的客觀事實!我們要來接受它,相信這一事實。若現在繼續不斷靠着聖靈來制死身體的惡行,就必活着(八12-13)。一個是舊人死,一個是肉體死;舊人,是神在基督裏已經完成客觀的死,肉體,是神在聖靈裏現在要完成主觀的死。神的救法:先完成客觀的死,後經驗主觀的死。舊人與肉體,是一件事情用不同角度去說明;舊人是客觀的名稱,肉體是主觀的表現,都是指着墮落之後的罪人,罪的權勢在裏面管着的人。客觀在先,主觀在後。神怎樣讓我、讓你死?是先客觀與基督同死,然後主觀與基督同死。親愛的弟兄姊妹們,要不犯罪就先要死,一方面感謝神,完成了客觀的死後,要靠聖靈治死,讓聖靈在我們生命中,天天要作治死的工作(羅八)。我們真正切慕聖靈、渴慕聖工作的人、渴慕聖靈充滿的人、渴慕聖靈能力的人,要治死肉體的惡行,要治死心中引誘我們犯罪的力量,要靠着聖靈!人能不犯罪嗎?能!與主同死,要真的順從聖靈,要順從、體貼聖靈的感動,不消除聖靈的感動,不讓聖靈擔憂,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天天與我們同在,天天引導我們前進!如果你靠聖靈來治死,一定能成功!當恨人、淫亂、虛幻、仇恨的意念來到,馬上要禱告:「求主治死,求主藉着聖靈現在來將這些意念治死。」這是秘訣!很多基督徒當要發脾氣時忘記禱告,先發了再說,發完了再來悔改,這是不對的;當脾氣一來時,你趕快說:「主呵,請治死我這意念。」聖靈天天與我們同在,聖靈巴不得繼續成全這工作。

 

(二)與神同活

 

同死是消極的,同活才是積極的。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,升天在天父的右邊,差遣聖靈到我們這裏,活在我們裏面;如今活着,不在是我,乃是聖靈在我裏面。基督藉聖靈活在我裏面,讓聖靈把基督活出來。(六45;八12)說到基督是我們的生命。這一切都是神客觀完成的恩典,耶穌復活了,給我們帶來了復活;耶穌升天,把我們帶到天上;將來耶穌再來,我們一同在榮耀中。我們活在耶穌的面前,活在神的面前,這是屬靈裏神替我們完成的境界;這境界怎麼實現,乃是聖靈在我們心中,祂是神賜生命的靈,帶來了耶穌的生命,這生命帶來了一個律,這生命聖靈的律,要在基督耶穌裏釋放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;我們人類本來被罪和死的律管轄着,當我們悔改信耶穌,接受耶穌為主,耶穌把聖靈賜給我們,也把祂的生命在聖靈裏賜給我們,所以一個人被稱為義,得着分別為聖的地位,他也是被聖靈重生,得着新生命,在稱義和成聖的同時,我們也是被聖靈重生,得新生命。聖靈生命的帶來生活,高過罪和死的律!罪的律使我們主動的去犯罪,死的律使我們沒有力量去行善,卻能夠行惡!甚麼力量能夠改變呢?只有聖靈的律在我們的心中運行,勝過了死的律,要用高的律改變低的律。每一個國家都有法律,憲法是最高的法律,是國家根本大法。如果今天基督徒活在聖靈生命的律裏面,罪的律不能轄制你,死的律不能轄制你;當聖靈生命的律在你裏面,不但讓你不犯罪,還讓你有能力去行善!這就是神的生命改變我們,這生命的改變是藉着聖靈來完成的,所以客觀與主同在天上,是神己經完成,主觀與主一同生活,是藉着聖靈來完成。

 

聖靈怎麼在你身上工作呢?(羅八4-6)說:要隨從聖靈,讓聖靈作頭,讓主耶穌作主。當真正信主耶穌基督時,我們是真正地信祂為救主,是我們的救主;但我們基督徒常常沒有完全讓耶穌作主!如果你常常讓耶穌作主,耶穌藉着聖靈感動你,耶穌的意念在聖靈裏面讓你明白,你會順從聖靈。我們要體貼聖靈,每一天順從聖靈的領導,讓我們活在主的旨意中。(羅六)強調將肢體獻給義、獻給神作奴僕。獻給誰就會照着誰的意思作事,如果我們順從主、體貼主,主的聖靈就要感動你、幫助你,讓你從罪的律、死的律中釋放出來,耶穌作我們的主,作我們的保障,祂會保護我們。我們勝不了魔鬼,魔鬼像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吃的人(彼前五8)。如果不靠耶穌,魔鬼會叫你再犯罪!仰望、依靠耶穌,聖靈的大能要臨到。靠着主耶穌,客觀的死、活已經完成,主觀的死、活天天等待完成;聖靈巴不得你體貼祂、順從祂,讓祂來助你治死身體的惡行,作義的器具,作神的器具!你會經驗脫離罪的權勢,過成聖的生活。在這黑暗的世界,才能明光照耀!顯出神的美德,像鹽、像光照亮世界。


講員: 黃子嘉牧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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