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屆 研經會 第1講

第一講 領袖的鑑戒

經文: 路得記 1:1-5, 4:16-22

路得記是發生在士師時代,這時代的事跡,絕大部份已記在士師記內。不過在士師時代這樣混亂敗壞的局面中,有路得記這個故事,實在是這時代中一片突出的乾淨樂土。

 

路得記是描寫一個外邦女子如何蒙神揀選,表明在舊約時代中,神並沒有棄絕外邦人。另一方面,路得記中有一個愛情故事,而事實上,整卷路得記,都是講到愛的事。不但是波阿斯與路得之間夫妻的愛;也有婆媳之愛,主僕之愛……等;換言之,這卷書實在充滿了愛。哪裏有愛,哪裏就有神。(約翰一書)說:「住在愛中的,就是住在神裏面,神也住在他裏面。」因此,在這樣的愛裏面,帶來了世人的希望──路得記的末了,是大衛王的出現。

 

以色列人經過了四百多年的士師時代,期間充滿了敗壞、黑暗、絕望,然而在大衛王出現後,士師時代便一去不返。在這處,我們應該看到士師記給今天的世代有很清楚的教訓。大衛王是預表耶穌基督,任何時代唯一的希望,只有耶穌基督;基督是藉著一小群的人被帶到世人中間,路得記是根治士師時代危機的一卷書。士師記是寫敗壞的根源,路得記寫的是醫治的根源。

 

士師記中,敗壞的根源就是,「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」士師記中的以色列人,不是一些沒有信仰的人,乃是一些不尊重信仰的人;他們並沒有把信仰實踐在生活中。他們雖然信神,卻仍拜著很多的假神,不將耶和華看為他們的神。在這種自由而行,任意妄為的時代;帶給世界敗壞和絕望,四百多年也找不到希望。神雖然聽他們的禱告而興起士師,但是,以色列人並沒有從根本上看到自己的弊病;只是在受外邦壓迫到最痛苦時才呼求神,神憐憫拯救他們,痛苦解除後,他們又遠離神。信仰鬆懈,生活再度敗壞,能力亦跟著消失!然後,再愛外邦欺壓,再呼求神;士師再次被興起……。這種因素循環不息;如是者,有七次之多的循環記在士師記裏面,沒有出路可言。

 

一個人若沒有從根本發現其信仰問題的所在,便找不到脫離苦難的真正出路。但在路得記中,神又給我們另一方向。

 

故此,可見神在士師時代工作的兩條路,首先,神用十三個士師,套用今天的話來形容,他們都是時代的英雄豪傑,例如底波拉、參孫等是特出的人物。可惜他們只是短暫地出現,不能被神長久地使用;在這種情況下,神同時揀選了不受人注意的拿俄米、路得和波阿斯;他們可被神使用,將以色列人從根本的痛苦和軟弱中救出來!兩者所不同的,在於前者的表現,是在其才能和恩賜上。其實並沒有很特殊的靈性,例如參孫的靈性並不好,生活見證更是差,以致神不能完全地使用他。後者如路得記中的人物,他們的生命和生活都能與信仰緊緊結合;尤其是當眾人背道的時候,他們仍能謹守信仰於生活中。住在愛裏面的,也就住在神裏面;神也住在他們裏面,這樣的人才是世界的希望。路得記裏的一個小家庭,和波阿斯的田園,都是一小群人所組成;這個家庭與教會,是神要給世界希望的所在。請不要忘記,家庭在任何時代,都是神工作的基地;有形的教會可被摧毀,但是有屬靈的家庭,是撒但所不能摧毀的。教會和家庭一樣,若滿有神同在,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。如今我們要一起探討路得記中所要追求的方向。但願每一個神的僕人,不要單單在個人的恩賜上追求,更要注意的是個人與神之間關係的密切,這是信仰與生活的配合。

 

今天要來看一個人(1-5節)──以利米勒。大家都承認他是一個好人,又是個好丈夫。至於何者才是好丈夫,當然各人的要求不同。按照聖經的標準,好丈夫應是妻子的頭:「頭」的意思是在家庭中帶頭負責任。丈夫還有第二個資格,就是要愛妻子,以利米勒是不是這樣的一個人呢?

 

以利米勒這個名字誠然是美,意思是「神是我的王」。這並非一個偶然的名字,若與士師時代相提並論便看出了;當時士師時代沒有王,人們也不要神作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現在有一個人願意在這時代中,讓神作他的王,這個人的確是有信仰,有理想的人;他是那個時代的人,但又不屬於那個時代。再看他的為人,參考第一節:「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。」這裏的「帶」字,表明他是一個帶頭的人,一個負責任的丈夫,也是一個願意負擔子的人;他關心自己的妻兒,帶他們離開伯利恆,在苦難中為妻兒找一條出路。「愛」是他的特性,又能做頭,又有愛心,這不是合乎聖經標準的丈夫嗎?結果,以利米勒把妻兒帶到絕境,自己及兩個兒子更死在摩押地。這裏可帶出了問題,有些人不愛家人,不能帶頭,使自己的家人受苦;有些人有愛心,又做帶頭的,但結果還是使自己的家人受苦,原因何在?是否聖經的真理不能實行?神的話是永遠靠得住的?

 

在此要了解一件事,作為一個領袖,應怎樣負起責任?是靠自己抑或是在神裏面?這是一個值得三思的問題,愛自己的家人,卻不一定使家人幸福,這便要進一步問這個「愛」的意思。

 

作牧師最感頭痛的是夫妻吵架,常在半夜聽到投訴的電話,開車到他家中,勸導一番;後來夫妻相好,便覺得回教會是件麻煩的事,頗浪費時間;過了不久又來找牧師了,因為他們二人又打架了,及至和好後,牧師便成了討厭人物。我終於悟了一件事,這樣的家庭,永遠不會相愛,因為夫妻相愛時,便把神丟在一邊,遇到困難也就不能解決;故此,我們應該明白只有在神裏面才有希望。

 

我稍為分享一點自己很得教訓的事。小兒與一位傳道人林弟兄的女兒結婚了;事情發生於七八年,我被林弟兄從遠東邀請往紐約的夏令營講道,小兒當時在紐約讀書,本來打算到他那裏住宿。甫下飛機,林弟兄便接我們一家人到他家中,還請我們留下住宿。夏令營後,我回到遠東。幾年後,我還往美國定居,小兒告知我們他已有女朋友;細問之下,原來是林弟兄的女兒,兩人是上次我們在林弟兄家裏作客時認識的,我才知道那個夏令營還有一個後果存在。兒子可能以為我們一定很高興;可是,我們在當時沒有甚麼反應。照理由說他們的往來應該是門當戶對的一回事;同是傳道人的子女,又是中國人,還冀盼些甚麼?但是,我們總認為父親愛主,女兒不一定愛主,所以一直沒有表態。

 

又過了幾年,兒子終於在一次我們四人同坐車子時,向我們夫婦發出挑戰,並且點名逐個提問,要我們立即表示意見,這時不得不回答;我答他們如果清楚是神的心意,我便不反對,兒子很高興。再問內子時,內子回答:「你們交往以來的這幾年,若比以前更愛主,便贊成;沒有進步呢,我則有所保留;若是比前退步,我便反對。」我的答案雖然很屬靈,內子的卻更實際。相信這一席話給他倆有一定的影響;後來他們結婚了,的確能在愛主的事上同心合意。一對新婚夫妻,當然很相愛,只是,要注意這個「愛」是出於天然之愛,還是在神裏面的愛。以利米勒雖愛妻兒,由於這「愛」是出於天然的愛,便成為他全家人受苦的根源。與神的關係密切,是一切幸福因素之源。

 

我們且看看以利米勒失敗的原因。他本是很有理想的基督徒,問題在環境的轉變;假如伯利恆沒有饑荒,以利米勒是人人看好的神的兒子。

 

現實也一樣,真正有好品質的信徒,不但在為人方面要好,更重要的是屬靈的水準要高;這表現在應付困難危機的時候,比他人更能承受打擊,更沉著、更鎮定地應付危機。以利米勒為何在環境轉變時會失敗呢?相信這失敗是平時所種下的根。縱然他的名字是「以神為王」,但是在平日他並沒有真正「以神為王」的操練。在沒有面臨抉擇的情況下,他並不曉得自己已經深受世人的為人作風所影響,以致在逆境出現時,他裏面的軟弱便出現。故此,我們在平安時應學習(羅十二2-3)保羅說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;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。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;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,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這是均衡生活的操練。平安時沒有操練,困難出現時也就不能勝過!

 

幾年前我曾在這裏講過約伯記,我總感到約伯是一個好的丈夫及父親;也是一個屬靈的領袖。他在危機中,能屹立不倒應付危機,全賴他平常的操練。現在不妨再讀這幾節經文。(伯一45

 

「他的兒子,按著日子,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,就打發人去,請了他們的三個姐妹來,與他們一同喫喝。筵宴的日子過了,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。他清早起來,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。因為他說,恐怕我兒子犯了罪,心中棄掉神,約伯常常這樣行。」

 

經文中提到,約伯的十個子女能彼此相愛,這是一個很美的見證;宴樂時經常提醒子女,有明顯的教導;另外,又暗中逐個提名為他們禱告,怕子女暗中犯罪。這些都是經常做的事。

 

在信仰與生活上能保持合一的信徒,常常有討神喜悅的心;突然的困難臨到時,能夠站立得住。所以,一個屬靈的領袖,不但要有突出的才能,美好的愛心,更重要的是有美好的靈性。

 

我們當中或有做父親的和做領袖的,你的靈性怎樣?不要以為愛家人,盡責任便可,切記要有美好的靈性,一切的美德在基督裏面。否則,就是有最大的聰明和愛心,也不一定能使人幸福。有很多信徒,在危機時更愈發緊緊地跟從主。

 

(詩六十三)是大衛逃難時在曠野所寫。他說:我在曠野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渴想神。他說神啊!我的心緊緊地跟隨祢。從前我跟隨祢,在危機時我更要緊緊地跟隨祢。這是一個真懂得脫離患難、美好靈性的人。我們若忘記這一點,那就必定會走向另一條路。最後請看(賽五十10-11

 

「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、聽從他僕人之話的,這人行在暗中,沒有亮光。當倚靠耶和華的名,仗賴自己的神,凡你們點火,用火把圍繞自己的;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,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。這是我手所定的,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。」


講員: 焦源濂牧師
傳譯: 陳黔開牧師




版權聲明
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,全文未經講者過目,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