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屆 研經會 第6講

第六講 樂意的奉獻

經文: 哥林多後書 8:1-9:15

這段經文在整個哥林多後書的結構上,可能是保羅有意的插入,但它卻是重要的一段。在生活中,金錢佔很重要的地位,所以保羅就論到金錢的奉獻問題。

 

金錢的奉獻,在教會中很很難講的問題;特別自己是傳道主任,或牧師的身份。保羅講到金錢奉獻時,提到極高的水準,有屬靈的原則和標準。我們簡單來思想一下,關於奉獻金錢的教訓。

 

一、為何要奉獻金錢

 

保羅講到奉獻金錢的原因時,常常這樣說:「我把神賜給馬其頓教會的恩告訴你們。」「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。」「主耶穌基督的恩典。」他用「恩典」或「恩」的字。在生活上我們經驗神的恩典,被主恩激勵,而顯出蒙恩的生活。「恩典」一字,其意義非常廣泛,它不但給人好處;乃是指──知道自己的好處,也知道別人的需要。要把自己的好處,給有需要的人,與人分享神的恩典。自己心裏感到別人的需要,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好處,並非佔有他人的好處。自己感到應當去行,按感覺須要去行。

 

二、奉獻的動作本身是恩典

 

馬其頓教會在極窮困中仍顯出厚恩,並非自己豐富,但因有神的恩典,奉獻給神。奉獻是恩典。一個人有力量奉獻,證明有神的恩典。有奉獻的力量,神便有恩典給他。奉獻是神賜的恩典。奉獻目的,叫屬靈的生命得着訓練。我們今生的生活,是為將來在天堂生活作好準備。其次,奉獻的目的,就是與人在工作上分享所得的益處。奉獻金錢應看作是基本的責任。

 

三、如何奉獻

 

林後八3說:「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,而且也過了力量,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。」這句話講出了奉獻的重要原則,按馬其頓信徒的力量,他們的奉獻超過了自己的力量。神看人的奉獻,不是看數目字,數目字不重要;乃是看他奉獻還剩下多少,祂要看你是否盡了力量或過了力量。今日講什一奉獻,按這標準做是不錯的。我覺得不單要按這標準來奉獻,而且更要按恩典的原則來奉獻。舉例來說,香港一家四口的家庭,每月入息一千元;奉獻十分一即一百元,我認為他的奉獻不但按着力量;而且是過了力量,九百元的開支實在是很吃力的。若有別一家庭,也是四口人,月入萬元,奉獻一千;我覺得他很吝嗇,沒有盡力量奉獻,更談不上過了力量奉獻了。

 

我們若在神前蒙恩,還要向神計較嗎?神要我們怎樣奉獻呢?

 

A、不是跟神計較數目,要按力量和過了力量來奉獻。馬其頓的教會在極窮困之時,還是超過了力量來奉獻。我們越奉獻,就會更豐富;奉獻之時,也會顯出樂捐的心。

 

B、要先預備妥當,所捐獻的是出於樂意,並非勉強。

 

「預備妥當」有幾方面的意思:

 

a、我們經過思想,用我們的智慧來分析和好好的計劃。想到神工作的需要,神有供給;便要盡力量去做要做的,忠實的準備好,作經常的奉獻給神。這是神感動我們去做,不是隨隨便便馬馬虎虎的。

 

b、表示我們的奉獻,是有系統的奉獻;有特別工作的需要,便作特別的奉獻。如建堂奉獻即是。但神的工作經常的進行,並非靠特別的奉獻,乃靠所有的弟兄姊妹,有系統的經常的奉獻。特別的奉獻──神會感動有力量的人來奉獻。每一個屬主的人,在奉獻的事奉上要有分;也有責任這樣做,所以要盡力量去做。好像聖經上記載的那個窮寡婦,奉獻兩個小錢的事;她已盡了全力去奉獻,因為她把養生的都獻上了,經常不斷的奉獻,是神前忠心的奉獻。

 

c、有一定的時間來奉獻,保羅說七日的頭一日便要拿出來奉獻。他不是說得着錢之後,等把開銷分配好,剩下的才拿來奉獻。乃是要先抽出來放在一邊,留着給神;然後其餘的錢,才是屬自己的,可分配使用。絕不是說,用完了剩下的,才拿來奉獻給神。

 

d、我們的奉獻,應出於樂意,並非出於勉強。換言之,奉獻金錢給神,並非是不得已的事;也不是別人看見而不好意思,才拿出一點來奉獻,或是怕口頭的壓力,或面子的壓力,或其他的壓力,這樣才來奉獻。神要我們的奉獻,是出於樂意的。

馬其頓教會的信徒,是極貧窮的,保羅不會這樣說:不要奉獻那麼多,教會有需要神會負責的。但保羅卻說:「他們求我將他們的錢拿去,他們再三的求我這樣做;他們的奉獻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樂意」。

 

四、奉獻的方法

 

照着神的旨意奉獻主,這種奉獻乃是我們真知道主的恩典,被主的恩激勵和感動。馬其頓教會是一個很好的例子,他們在極窮困之時,仍然把一切奉獻給主。

 

我們的主,本來是富足的,但因着我們成了貧窮。他掌管宇宙萬物,但祂甘心樂意來到世界上,將享受的榮耀放下。變成人的樣式,在人間過着卑微的生活。祂生在馬槽中,祂無佳形美容。祂被釘在十字架上,為什麼呢?為了我們的罪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祂叫我們因着祂的貧窮成了我們的富足。馬其頓的信徒不能與主相提並論。他們雖為了奉獻給主,願意放棄一切;但因為這是恩典,從主那裏來的恩典。

 

保羅說:奉獻之時。並非為數目的多少,乃是要先將自己奉獻給主。若沒有這個心意奉獻,那麼奉獻也是勉強的。奉獻不是犧牲,乃是主的恩典。有一宣教士到韓國,被牧師帶到田間去,看見兩人在田裏耕田。前頭的年輕人拉犁耙,後面的老年人推着,宣教士問:「他們沒有牛耕田,不是很苦嗎?」

 

那牧師回答他:「他們是我們的信徒,最近他們為了建堂奉獻,把牛賣了。」

 

「那不是很大的犧牲嗎?」

 

牧師答:「他們不覺得是大犧牲,乃是大福氣,牛賣去了,仍可耕田。」

 

那位宣教士聽了之後,大受感動。

 

五、奉獻的結果

 

奉獻之後,有四方面的結果:

 

A、屬靈的生命得造就,屬靈生命蒙福;不奉獻給神的人,生命不蒙福。

B、成為別人的見證,神的名得着榮耀,人的生命得到祝福。

C、神的工作能蒙福,分享的真正意義,是叫別人的工作蒙福。


講員: 鮑會園牧師
傳譯: 陳黔開牧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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