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屆 講道會 第6講

第六講 信徒生命的合一

經文: 約翰一書 1:1-4

請看(約壹一1-4)「論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,(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,將原與父同在,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,傳給你們)。我們所看見、所聽見的,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,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的喜樂充足。」(約壹四20-3)「人若說我愛神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。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愛神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。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都是從神而生,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。我們若愛神,又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」(腓二1-2)「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,愛心有甚麼安慰,聖靈有甚麼交通,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,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;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」

 

第一,我要講的是信徒生命的合一,是和我們是有切身關係的。教會的合一,不是靠開一兩次的大會,或是成立一個長久性組織,乃是從生命方面入手。基督徒是有生命的,一切的表現都從生命而來,而合一也是生命必有的表現之一。首先我們要注意的,是聖徒在基督裏的合一,是應當的,是必須的,因為這是主的命令。主的命令是要我們彼此相愛,這是合一的表現。基督徒在主裏面彼此相愛,就能達到合一;能夠以基督的愛對待基督裏的肢體,合而為一便不成問題。還有,這也是神的心意,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的禱告中,再三的求父保守門徒合而為一;如果我們不合一,便是叫主傷心。

 

第二,信徒在基督裏是能夠合一的,因為我們有神的生命。神是生命之源,這生命是愛的生命,而我們是一同領受這生命的。這生命在本質上是合一的,所以合一是很自然的事,不須自己追求,只須保守合而為一的心。當人初信主之時,生命非常幼稚,需要不斷長大;耶穌說:「我來了,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但教會今天的困難,是很多人做掛名的基督徒,沒有生命,這成為教會合一的最大的攔阻。還有一些基督徒,以得救重生為滿足,不再追求,這是很大的錯誤。我們需要不斷長進,達到豐盛的生命,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掌權。一個有豐盛生命的人,與人合一是沒有問題的,沒有豐盛生命的人,與人合一才會有問題。

 

在一些宗派教會作領袖的人,有的是有美好靈性,但也有的卻沒有。他們只注重高舉自己的宗派,藉著某些條件,或是辦事能幹,或是有外國得來的學位,可以作高層的領導者,這些人常常是靈性枯乾的。但另一方面,有些作信心差會的領導人,他們有豐盛的生命,有很好屬靈經歷,他們能以愛心對待從各宗派而來的宣教士,雖然各人背景不同,卻能為同一的目標爭戰。這並不是容易的事,必須各人有合一的態度,特別是領導的人,所以我們做基督徒的,做教會執事長老的,做神學院院長的,要注意我們自己的靈性,是否有豐盛的生命。最好的測驗便是看我們的愛心,我們能否和許多背景不同的人相處和睦,是否有謙卑、愛人的態度。

 

第三,我們要思想的,信徒生命合一的見證是甚麼,我們要在那些事情上表現我們是真正合一的。約翰一書多次提到相交,相交就是團契,在主裏面彼此有交通。合一的見證,就是與別人有交通。在甚麼事上有交通呢?

 

(一)在禱告上。(羅十五30)「弟兄們!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,又藉著聖靈的愛,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,為我祈求神。」今天教會的禱告能否表現合一的見證呢?我覺得仍需要追求。今天的教會在禱告上有缺點。(A),禱告會只是一種例常會,不是真正的禱告。一個鐘頭的禱告會,有時講道已佔了一半時間,會眾參加禱告會是為了聽道,而不是禱告。這是錯的。禱告會應注重禱告,讓每一位參加的都有機會會禱告。教會今天對信徒的禱告不夠操練,所以我們禱告很弱,很多人沒有信心禱告的經歷,這是個缺點。(B),我們的禱告常以自我為中心,只為自己禱告。其實這不是禱告,而是作宣傳,叫別人都聽他奇異的經歷。還有,教會的禱告會都是為自己本身的需要禱告,為自己的家庭、為自己的教會,這不是合一;乃是自私自利,令神的豐富恩典不能彰顯。很少人為別的宗派代禱,各人都活在自己的圍牆裏面。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時說,我們在天上的父,神是放在第一;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,都是稱父的名,是父的事情。我們應該為神的眾教會禱告,因為教會是屬神的國度。如果我們要合一,我們禱告的範圍先要擴大,而且和眾聖徒有禱告中的團契。(C),我們通常的禱告,都是要傳道人為信徒禱告,但有多少信徒為傳道人禱告呢?我們提到牧師,常常是說批評的話。使徒行傳第四章記載教會的公禱,那是全教會的信徒為傳道人禱告。我們今天為牧師禱告多少呢?今天眾教會不能彼此合一,原因是我們沒有彼此代禱。要達到合一,必須先由禱告開始,禱告應該彼此相通,而不應分門別類,更不應自己只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

 

(二)信徒的相交,應在奉獻錢財上,這是個好的見證。(腓四16)「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,你們也一次、兩次的,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。」今天教會很多的工作需要錢,我們的錢應該為神而用,為教會而用。可是為哪一間教會呢?很多大宗派要把信徒的錢集中起來歸總會支配。有一次我在一本英文的基督教雜誌上看到一篇消息,標題是「打死宣教士的子彈是用信徒的錢。」有一個講合一的世界性的大協進會,很多大宗派都是他的會員,他的錢非常多,可是掌握的卻是一些新派的人。今天西方的神學院,走上離經背道的路。他們說不需要派宣教士傳福音叫人悔改,因為耶穌來乃是救我們脫離政治的捆鎖,所以教會要幫助人得解放。非洲有些游擊隊,都是由當地的革命份子領導的,而這個世界性的協進會,竟一次又一次撥大筆的款項支持他們,供他們買武器,去奪取政權。有一天他們取得了政權,這些教會的牧師、宣教師都被他們抓入監牢,加上反革命的罪名,有的甚至被槍斃。這些錢是從那裏來呢?是教會供給他們的。教會今天因為信仰的錯誤,竟到了這樣可憐的地步。因為這緣故,最近有幾間教會已經退出了這世界性的組織。教會的錢要用得適當,要用在神的聖工上。很多大宗派的教會,因為錢多,便花很多在一些表面好看的工作上,但真正傳福音的工作,卻少人支持。有些傳道人告訴信徒,他們的錢只可奉獻給自己的教會,不能送到外面去。但今天有很多戰略性的福音工作,就如福音廣播、學生工作、神學教育、文字工作等,都不是一間教會的力量所能辦到的;論人力、財力,沒有一間教會能做得好,要使工作有效,必須靠所有信徒的支持。我們支持了多少呢?今天我們要支持這些工作很容易,因為這些工作大部份都在香港,我們可以在人力和財力上支持他們,以此達到合一的美好見證。

 

(三)我們應該在靈裏有交通。(羅十五29)「我也曉得去的時候,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。」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,還未到過羅馬,他和當地的基督徒並不相識,可是他有個心願,就是有一天要到羅馬去,和那裏的信徒有靈裏的交通。保羅本來是開荒佈道的人,他不願在基督的名被傳過的地方傳福音,但他想念羅馬的基督徒,所以他寫這封羅馬書;並透露他極願到羅馬去,和他們交通的心願。初期的教會,明顯有合一的見證,新約的書信,有很多是眾教會輪流宣讀的。保羅在歌羅西書四章十六節那裏,叫他們把這信也給老底嘉的教會讀,而他們也要讀從老底嘉來的書信。可見當時眾教會在屬靈供應上是相通的,我們也應活出合一的見證,因為神把他屬靈的恩典賜給眾教會。一個教會若要長進得好,需要和別的教會有交通;除非信仰不同,否則必然可以交通;而且別的教會也必然有一些東西是你所沒有的。雖然你或許比他長進、比他屬靈,但是你並不完全。我國古語說:「智者千慮,必有一失;愚者千慮,必有一得。」在屬靈的追求上,也是一樣,所以聖經教導我們,不要看自己比別人強,因為有很多東西是別人有而你沒有的。我們應該找一些屬靈的朋友,可以彼此交通、彼此代禱、彼此扶持。

 

作為一個基督徒,除了讀聖經之外,也要選擇訂一些屬靈的刊物,得到屬靈的供應,還應該有一些刊物,是能夠告訴你一些遠地的傳福音情況。如香港學生工作,香港的福音廣播錄音室,他們經常都有出版的刊物;我們應該看這些刊物,從其中得幫助,也為他們的需要禱告,為他們的工作奉獻。基督徒需要和別人交通,傳道人也同樣需要。保羅是大使徒,但他經常要求信徒在禱告上支持他。很多人以為傳道人禱告比較有效,會督禱告更有力,其實不是的。我們的禱告,在神面前是平等,是一樣的。如果人心中隱藏罪惡,雖然他是牧師、是會督,但禱告依然無效;如果一個目不識丁的平信徒,但他內心聖潔,他的禱告便大有功效。所以我們若要合而為一,便應當在屬靈的恩典上,和別人有交通。特別是傳道人,應該在合一的見證上,作為信徒的榜樣,因為傳道人與傳道人之間,往往更難合一、更難相愛。但我們必須靠著神的恩典,去遵守這合一的命令。


講員: 薛玉光先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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