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屆 研經會 第1講

第一講 本書簡介及教會的分爭結黨

我非常感謝主,再有機會在培靈會與大家一起思想神的話。當我研讀哥林多前書的時候,心裏覺得非常沉重,因為當時哥林多教會竟發生意想不到的困難;但我也為此感謝神,因為這些問題,也看見神話的啟示,主的恩典勝過那些困難。哥林多前書是一本非常實際的書,雖然內容有深奧的教訓:如靈恩問題,主耶穌與信徒復活問題;但多論及教會實際的問題,本書幫助我們知道怎樣處理這些問題。所以未來幾堂講道中,會思想生活中實際的問題,而不著重在複雜的神學教義上。

 

保羅在第二次佈道旅程中,建立了哥林多教會。這城市是當時中西交匯之地,在文化經濟各方面很發達;因此,許多哥林多人心目中看重生意,金錢和物質;而沒有更高的生活目標,更可憐連教會也受了影響。教會裏的人也效法這些人的思想,追求物質,表面上愈發達愈好,卻不追求更高的目標。其實神已格外賜福哥林多教會,哥林多信徒追求恩賜、知識、口才,看他們這種情況,能否給香港基督徒一些警惕呢?香港社會非常發達,因此「發達」成為香港人追求的目的,而教會是否也受了影響呢?外面愈發達愈好,奉獻愈多愈好;聚會人數愈多愈好,禮拜堂夠大就好了。甚至這思想影響了一些傳道人,以為愈忙愈好。最近我與一位醫生太太談話,她說:「大概牧師與醫生差不多,醫生若沒有病人來找他;牧師若沒有人來請講道,他就不好了。」難怪有些傳道人盡量使自己忙碌,當他心裏漸漸感到枯乾,心靈得不到滿足時;於是再加一些工作,就用工作來補充心靈的虛空,這是多麼可憐的現象。

 

其實很多基督徒和教會都有這種危機,整個教會將注意力放在外表上,而忽略了靈裏實在的需要。哥林多教會正是這樣,保羅指出基督徒的問題不在外表,而乃是內在生命的問題。這本書結構簡單而實際,保羅論及的問題可分兩類:

 

(一)保羅從別人處聽到哥林多教會的事情。第一章至第六章,「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,曾對我題起弟兄們,說你們中間有分爭。」(一11)「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。」(五1)六章前半是保羅聽說他們中間有爭訟的事,六章後半是關乎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。

 

(二)哥林多教會寫信問保羅的問題,第七章至第十五章。「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」(七1),七章前半講及婚姻,七章廿五節起論到童身的問題。八章至十一章論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。十二章是論到屬靈恩賜的問題。

 

在思想這些具體問題前,我們先思想哥林多教會,寫信問保羅的神學問題:婚姻、童身、靈恩、身體復活等,這都是很深奧的思想,似乎顯出他們的知識很深,可以問深奧的神學問題,但卻不明白生活中罪惡的問題;可以問及復活,但卻不知如何對付犯姦淫的弟兄。雖然有許多的知識,但卻與生活脫節,這就是危機。保羅時代如此,現今香港教會也是如此。近來許多神學院與基督教團體舉辦的講座課程,似乎以題目愈深,收費則愈高,參加人數就愈多。為此我感謝主,但我擔心弟兄姊妹注重知識,而不知道把知識應用在生活中,這是很重要的問題。故此哥林多教會很逼切的寫信問保羅。保羅卻並未立即回答,他乃先提及他們生活中的罪,然後再回答他們的神學思想問題。從這樣的次序,就可以看見保羅的看法重點,所以我們要按照保羅的次序來思想這些問題。今天我們思想(一10-18

 

哥林多信徒因為知識與恩賜很多,因此各人的看法都不同;那一方面如擁有恩賜、知識、才幹的人,便有人去擁護他;另外的人就去擁護其他的人,所以教會便有結黨和分爭的事情發生。「你們各人說」(一12),他們每人都選擇自己的立場,參加一個黨派。哥林多教會分開四大黨派,四個黨派都用「人物」作代表,是極具代表性的,他們在教會的圈子有特別的意思:

 

(一)磯法黨 彼得是使徒,受猶太人所擁護。他有有時明知是真理,但因受到傳統的影響,像猶太人是不可與外邦人吃飯的;所以他為了害怕猶太人的批評,便不與外邦信徒吃飯。這種人是極端守猶太律法,只受某些人尊敬。我們守規則,若做得到就好,表示自己在某方面有成就;人時常有個缺點,是要靠自己的功勞,來得到神的喜悅。因自己多賺一點功勞,多做一些工作,多捐一點錢,便可以使自己在人面前得一點誇口。不認識神的人也甘心樂意作善事捐錢,表示自己有能力作善事;甚至有人藉著受苦來賺得功勞。馬丁路德未明白救恩以前、晚上睡在地板上;用鞭子打身體,令自己全身流血;用膝頭爬樓梯向神父告解。這不單祇是未信主的人所有的思想,甚至有些基督徒也有這種將功贖罪的觀念。其實最重要是向神認罪,靠律法立功,這不是方法;心靈的問題,若不在主面前對付,你作多少工作,捐多少錢,參加多少聚會也沒有用。靠律法立功,這是磯法黨的錯誤。

 

(二)保羅黨 這黨的人比磯法黨開通,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,單傳恩典的福音;只憑信心,相信耶穌就夠了,不靠守律法得救。生活與救恩有甚麼關係呢?我們所尊重的是保羅,聖經沒有教導我們靠行為得救,所以我們作甚麼都可以。這些人很可能習慣用恩典作藉口,放縱自己的肉體生活;在教會中我們常看見這種情況,既已承認相信主耶穌,但生活卻不像基督徒的樣子。這種人當他犯罪後,你絕不能斥責他,因他會答你說:「你休想用律法捆綁我,我是在恩典之下,而不在律法之下。」多年前我到一個教會講道,講題是「律法的功用」。在講道前,一位長老先禱告,他好像講一篇道說:「神啊!我們得救了,不是靠律法,求你不要用律法捆綁我們。」後來我纔知道,原來這位長老在教會犯了非法的事;當他的傳道人與教會一位執事,與他交通時,要他接受教會的懲治,但他卻說:「此地不留人,自有留人處。」他在生活中明明犯了罪,但你卻不能斥責他。

 

(三)阿波羅黨 (徒十八、十九章)阿波羅很有口才,也很會講解聖經;如在今天來說,他確是一位好的學者。彼得算甚麼呢?他只不過是個漁夫;而保羅也其貌不揚,寫信時,又沉重,又厲害,言語又粗俗,說話又不文雅;但阿波羅卻不同了,他是位學者,這班人就以阿波羅為號召了。可能他們是高舉知識學問,其實追求知識學問並非錯誤,但我們的知識學問有沒有被主耶穌掌管呢?可能這些知識學問會絆倒很多人!今日教會祇注重追求某些有知識學問的學者的觀點,他們甚至不怕公開違背聖經的真理。有時更以追求知識為目標。故此,青年人要小心,作為鑑戒,而成年人也要小心,以免逼使子女犯上追求知識的危機。他們以為有了知識學問就可尋找到好的工作,獲得優厚薪酬;沒有知識的人在社會中便沒有地位。因此追求知識,便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目標,最好能先進大學,或者專上學院,其次是師範。等到落選時,纔考慮進入神學院。這樣就形成了世界知識,比起聖經知識更重要;等到世界知識得不到的時候,纔追求聖經的知識,這是很錯誤的觀念。

 

(四)基督黨 難道跟隨基督是錯誤嗎?跟隨基督不會錯,但這班人的態度錯了,這些人大致上可能有兩個錯誤:(1)在某些方面有屬靈的驕傲。他們以為別人追求磯法、保羅、阿波羅。其實,主的僕人只不過是人,是主的門徒而已;但他們卻以為他們所追求的,乃是以基督為目標,他們認為他們一黨乃是最好的。當然以追求基督目標是最好的,不過若用這些作屬靈藉口,卻是一種錯誤。我們不能認為別人與我不相同,就錯了,別人的真理看法、教會處事方式與我不同,他就錯了,全世界只有我纔對。(2)這些人可能在屬靈上有特別的經驗,可能有人在異象中看見主,會說方言、繙方言、被醫治等。有這些經驗是神的恩典,但恩典經歷,並不是用來高舉自己。我們不能認為別人沒有這種經驗就不屬靈,甚至別人沒有這種經歷,就不是基督徒。其實每個人蒙恩都不一樣的,神給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恩典;但卻不能用這恩典,來批評他人和教會。最近新興的怪異教會,報紙稱他們為邪教。他們高舉「死亡」,說死了比活著還好,他們批評不與他們追求的,都不是教會。如果有這種態度,在基本上就誤解了神的啟示。如果神給我們有特別亮光,這亮光和恩賜,是合乎聖經的教訓,我們就應當感謝主;但我們不能說,別人與我們不同的,他是錯了。

 

以上是哥林多教會所犯的毛病,保羅說基督是不可以分開的,跟隨主的人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。這個實際的道理,是神的大能;我們要同心合意建立基督的身體,而不是高舉某肢體或自己。但願哥林多教會的錯處問題,成為我們的鑑戒。


講員: 鮑會園牧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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