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屆 奮興會 第3講

第三講 永遠得救的問題

經文: 希伯來書 5:8-14, 6:1-9

這兩段經文,當我們讀的時候,會引起許多的問題,特別是六章一至九節。第九節末句有四個字是我們很難明白的,「近乎得救」這四個字是甚麼意思?好像教會中的信徒,將近得救還未得救;好像離天國很近,但是還沒有進去。他們是已經受洗加入教會的信徒,為何作者還說他們近乎得救呢?

第六章六節首句「若是離開道理」,這話是背道離教的意思。這句話也叫我們覺得希奇,究竟是不是指已經受洗的信徒說的?還是希伯來信徒中,有些曾蒙恩得救的信徒,後來離開了主,拒絕了主!是否救恩也會失去呢!今天得著救恩而明天就失去救恩呢?有這樣的事嗎?我們所得的救恩是永遠的,還是暫時的呢?這些問題非常嚴重,而且叫許多基督徒的心裏,引起了許多懷疑。我是個基督徒,我發脾氣是否還得救?我犯了大罪,神是否離棄我?救恩是否永遠的救恩?這些都是我們今天晚上要討論的問題。

如果我們對於得救還沒有把握,怎能做個快快樂樂的基督徒呢?怎能有勇氣大膽為耶穌作見證呢?怎會充滿喜業,充滿信心,和充滿盼望呢?怎敢開口勸別人信耶穌呢?絕對不會。所以關乎得救的問題,一定要尋求根本的解決,才能叫我們在真道上有長進。

請看五章九節:「祂既得以完全,就為凡順從祂的人,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。」耶穌救了我們,祂所賜的救恩,是永遠得救的救恩。所以我們得救是永遠得救,這叫我們的心大得安慰。

耶穌親口說:「我的羊聽我的聲音,我也認識他們,他們也跟著我。」(約十27)你是不是耶穌的羊,你有沒有聽祂的聲音,有否跟隨祂?祂認不認識你,把你的名記在生命冊上?

耶穌說:「我又賜給他們永生,他們永不滅亡!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我父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有都大;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」(約十 28-29)耶穌賜給我們永生,永不滅亡!祂所完成的救贖,是永遠的救恩,我們得救就是永遠得救。祂說:「誰也不能從我手裏,把他們奪去。……祂比萬有都大,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」這是何等安慰的話。

如果你信了耶穌,把你的靈魂交托給祂,你自己卻沒有辦法把自己的靈魂拿出,撒但更是沒有辦法;因為耶穌把得救的人,保守在祂的手中,同時也保守在天父的手中。基督徒是安全的,救恩是可靠的,因為神負責保守我們。

當我在加拿大讀神學時,有一晚,我參加某教會的禱告聚會。有位老弟兄流淚的禱告說:「主啊!我常抓住你,不然我真是不容易站著,恐怕我鬆了手,會掉到地獄裏面去…」他禱告得十分可憐。我讀過約翰十章廿七至廿九節,我心裏想:「老弟兄啊!不是你的手抓住神,乃是神的手保守你呀!」你的手會發酸,軟弱,一放鬆便會掉下地獄去。人的靈魂太寶貝,是用重價買來的;天父不讓人自己負責,乃由祂和耶穌親自負這重大的責任。耶穌親口說:「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,把他們奪去。」故此,我們得救,是永遠的得救。

聖經記載,有次撒但想要把摩西的屍體,從墳墓移出。撒但對摩西的靈魂,卻沒有辦法下手,所以想利用他的屍體,放在重要的地點。讓以色列人看見,以為摩西回來了,便將他當偶像跪拜。神不許撒但引誘以色列人,把摩西的屍體當偶像跪拜;神就打發米加勒(是位最大的天使)加以阻止。(參猶9)摩西的屍體,神尚且負責;我們的靈魂是主耶穌流寶血用重價買來的,神豈不永遠負責嗎?

信徒永遠得救,這是聖經中的真理。如果你有所懷疑,是因你對耶穌不夠認識,不清楚明白耶穌救贖的完備;以至給撒但留地步,將懷疑的火箭射入你心中。

人對神容易偏向懷疑,而難轉向信靠。撒但在今日常利用有大學問的人,把無神論的思想,向青年人灌注。

昨天我在青年會的電梯中,管理電梯的青年人,問我從那裏來的,我說從菲律賓來的。他問我是菲律賓的大使嗎?我說不是的,我不過是天國的一個小小的使者。他說:甚麼天國?那裏有天國?這話好像懷疑沒有天,只有地;沒有神,只有人。懷疑的根源是從樂園出來的。「夏娃對蛇說,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;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,神曾說,你們不可吃,也不可以摸;免得你們死。」「蛇對夏娃說,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?」(創三2-1)蛇的一句話,就叫夏娃懷疑神的話了。

如果撒但對你說:「你信了耶穌真的得救嗎?真有永生嗎?真能白白的上天堂嗎?」你應該勇敢大膽以對,主耶穌曾親口說:「我又賜給他們永生,他們永不滅亡!誰也不能從我手裏,把他們奪去。我父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有都大,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」耶穌不但救贖我們,祂也保守我們到永遠。

如果我們認識耶穌,了解祂完備的救恩,我們的頭腦充滿了耶穌基督的真理,智慧,我們就足以抵擋撒但的火箭。以弗所六章十七節首句說:「戴上救恩的頭盔」頭盔是用來保護頭部的。我在馬尼拉日常以電單車代步,有時候還師母在後面。我備有一頂很堅固的頭盔,以防萬一。因為頭都受傷最為危險,有了頭盔保護,可策安全。盼望我們都戴上救恩的頭盔,我們的頭腦若裝滿了救恩,充滿了認識耶和華的智慧,當撒但把懷疑的火箭,射過來時便失去牠的力量了。

所以,我們「務要認識耶和華,竭力追求認識祂。」這樣,對自己得救,就毫無疑問了。只要我們追求認識耶和華,「祂出現確如晨光」黑夜了,晨光出現,這是天然的定律。我們只要追求認識耶和華,有個屬靈的定律,祂必向我們出現,「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,像滋潤田地的春雨。」

如果我們不追求,祂就不向我們出現。不扣門,祂就不給我們開門。不祈求,祂就不垂聽;不尋找,就找不著,不追求,就得不到;追求,一定得到。追求在乎我們,我們務要多多追求認識耶和華。

菲律賓聖經學院的師生們,除了許多工作之外,每年讀新約全書兩遍。我每天讀一百七十一節,一個三百六十五天可以把全部聖經讀完。我每天約用廿分鐘詳細讀經。讀耶和華的書,才能夠認識耶和華,追求認識耶和華是最重要的。

最近菲律賓聖經學院,有位從越南來的校友林王輝姊妹,她鼓勵全學院的同學和校友共廿七位,每位背讀一卷新約聖經。她說,因為常聽見基督徒聖經被沒收,萬一此事臨到菲律賓的基督徒,新約全書可以由廿七位弟兄姊妹,合力重寫出來。所以我們要竭力追求耶和華,將主的話多多藏在心裏。

永遠得救的道理,果然記在聖經上,但希伯來書六章三至五節,實在叫我們莫明其妙,這些基督徒是否得救的呢?他們原來已認識主。已經得救,為何又退步的呢?抑是慕道友尚未得救的呢?這有兩個可能:一是得救後又隨流失去了。其二是他們還站在救恩的門外往裏看。北方有句俗話說:「捧誰的碗,受誰的管;吃誰的飯,聽誰的話。」有的人站著觀望,盼望罪赦免,上天堂,有永生諸多好處。但又覺得信了耶穌,要受神的管教,實在不自由。所以停留在那裏慕道,一直站在門外至死,死了滅亡,錯過了得救的機會。

「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滋味,又於聖靈有分,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的人。」(4-5)這裏描寫神在罪人身上所做的五種工作。例如我在未信耶穌之前三個月,有位老姊妹天天為我禱告,聖靈在我身上動工。假使聖靈不做這預備的工作,我無法悔改,我無法接受主,因為我們的眼目已經被撒但弄瞎了。那時我看不見天堂的美麗,也看不見地獄的可怕。聖靈一動工,我覺悟到來世的權能,天堂是何等可羡慕的。我開始恐懼地獄的可怕,我若今日死去如何?我實在沒有把握,沒有盼望。我趕快跑到外面,雖然一片烏天黑地,我也無暇顧及,我跪下禱告。這樣,聖靈在罪人身上的預備工作,就臨到我的身上了。

古時候,長老會的神學家,把聖靈預備人心的工作,起了一個名詞叫「先來之恩」。在我未得救之前,神的恩典先臨到我身上,釋放我脫離撒但。因為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,蒙蔽了我,不讓我信耶穌。聖靈來了,光照我,釋放我,教我分別天堂和地獄。聖靈這個工作是暫時的,在我的身上三個月。最後我就接受耶穌,出死入生,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神。

聖靈這些預備的工作,在希伯來信徒身上,並不是證明他們已經得救,乃是盼望他們得救。但他們猶豫不決,越遲延,越等候,他們的心越硬;最後,他們離棄道理,無法叫他們重新懊悔。他們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。

許多年前,加拿大有個青年人,他的父親在大城市修理鐘表,這青年人也學會他父親的職業。但是他討厭這門工作;他覺得整天戴副放大鏡坐著修理鐘表,毫無意思。有天他對他父親說,要到西部溫哥華深山,去做砍伐樹木的工作,藉以鍛煉身體,呼吸新鮮的空氣。經他父親許可,他就離家去了。因他沒有經驗,砍伐一棵大樹倒下來時被壓重傷。三個伙伴用雪車渡過結冰的河,把他送往市區醫院求醫。經醫生診斷,必須鋸掉一條折骨破碎的腿,或可保全性命。但手術之前,需經傷者本人,或其家屬簽字。那時傷者因發高熱,已經三天昏迷不醒了,他的姓名,地址,家屬,一概不得而知;因此醫生無法施行手術。後來醫生忽然想起,藥商正推銷一種退熱的特效藥,所以就給他先注射該藥,果然退熱,人也清醒。醫生把傷勢嚴重和必須鋸腿的詳情告訴他,經他同意簽字,醫生便進行施手術。雖然來他缺了一條腿,但卻挽救了他的性命。

聖靈在一個罪人身上的「先來之恩」就像退熱的特效藥,可以退卻從撒但來的熱,使我們頭腦清醒;讓我們有清楚的頭腦,自由的意志來選擇,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。


講員: 費述凱牧師
速記: 雷麗端姊妹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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