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屆 研經會 第4講

第四講 因為這條路你們向來沒有走過

經文: 約書亞記 3:1-4:24

因為這條路你們向來沒有走過
過河記載的背景
   第三四章要過約旦河,時間是出埃及後第四十一年的正月,結束了曠野漂流。第三章十五節:『原來約旦河水在收割的日子漲過兩岸』,約旦河的起源來自北方的黑門山,在十一章第二節可以看到基尼烈湖,就是加利利海。它好像掉轉的三角形,北水就從上面流進加利利海。至於約旦河的寬度,若用奧運做例子,五十公尺是游泳池的直徑,你可以想像約旦河三十公尺有多寬。正常來說不難走過去,第二章有兩探子過河又回來,但現在有一兩百萬人要過河,這是上帝給約書亞的第一個挑戰:『起來,和眾百姓過這約旦河』有人說過,過約旦河是他們第一個天然屏障,打耶利哥是敵人給他們的屏障。

過河記載的事件和意義
   過約旦河的記錄分第三章和第四章兩部分。三章十七節和四章一節都重複『國民盡都過了約旦河,』這是舊約作者有時候的分段的方法。第三章第一節到十三節是一段說話的記錄,十四節到十七節是另一段敘事的記錄,重點在前面而不是後面,作者輕描淡寫來記載過河,他反而用很多篇幅記錄過河的意義在哪裡。

過河六段說話的研讀
說話的段落共有六段,我們要問是誰說一段話,並且跟誰說。
   第一段在第二節:『過了三天,官長走遍營中,吩咐百姓說:』官長的話語主要有兩個吩咐:『你們看見耶和華-你們神的約櫃,又見祭司利未人抬著,就要離開所住的地方,跟著約櫃去。』什麼時候走不是由他們自己約定和決定。第四節是另一個吩咐:『只是你們和約櫃相離要量二千肘,』新譯本翻譯成一公里,『不可與約櫃相近,』約櫃代表上帝自己的同在,在曠野階段,以色列人不可以靠近會幕,免得他們死亡,但還有另一個理由:『使你們知道所當走的路,因為這條路你們向來沒有走過。』所以要他們看清楚怎樣跟著走沒走過的路,官長只說:『跟著走就可以了。』過河的時間和方法都不是他們來決定,他們唯一要做的是聽話,接著做。有時候教會也是這樣,不是每樣事情你都可以給意見:『我喜歡這樣那樣』, 有這麼多性格巨星,教會就很難辦事,所以有時候有指示下來大家就跟從,這是第一個段落。

   第二段話在第五節:『約書亞吩咐百姓說:「你們要自潔,因為明天耶和華必在你們中間行奇事。」』自潔的原因是上帝會臨格在他們中間。

   第三段在第六節:『約書亞又吩咐祭司說:「你們抬起約櫃,在百姓前頭過去。」於是他們抬起約櫃,在百姓前頭走。』第五節他說明天耶和華必在你們中間行奇事,這樣計算,第六節就是明天了,因為他們開始有行動了,但這不是重點。

   第四段話在第七節,是耶和華對約書亞說的兩部分:對約書亞的應許,以及吩咐約書亞如何吩咐祭司。耶和華對約書亞的應許是:「從今日起,我必使你在以色列眾人眼前尊大,使他們知道我怎樣與摩西同在,也必照樣與你同在。」這是第一章第五節的應許應驗了:『我怎樣與摩西同在,也必照樣與你同在,』怎樣讓百姓知道神與約書亞同在?就是藉著過約旦河這件事。第八節神吩咐約書亞吩咐抬約櫃的祭司:『你們到了約旦河的水邊上,就要在約旦河水裏站住。』所以祭司站住,水也站住。

   第五段落在第九節:『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:「你們近前來,聽耶和華-你們神的話。」』然後第十第十一節:『約書亞說:』然後開始第六段。奇怪的地方是,根本不需要兩段,讀完第九節,你就直接說『看哪,普天下主的約櫃必在你們前頭過去,』不就可以了?但這裡卻變成第五段和第六段話。

   和合本說『因此,你們就知道』,意思是『藉著這事,你們就知道,』這是第六段的開始。知道兩件事,第一,在你們中間有永生神。原文沒有『永』這個字,而是『在你們中間有位活著的神,』『藉著這事』就是指過約旦河這件事,並且會知道神是又真又活的。還有第二件:『並且他必在你們面前趕出(迦南七族)。』要知道神有這個能力,會趕走迦南七族。約書亞叫他們看『普天下主的約櫃正在你們前頭過去,』透過這件事,你會知道神又真又活地在你們中間趕走迦南七族。說的是神有這個能力,也會這樣做:『看!祭司抬著約櫃正過去,』你要做什麼?十二節:『你們現在要從以色列支派中揀選十二個人,每支派一人,』最後就是十三節:『等到抬普天下主耶和華約櫃的祭司把腳站在約旦河水裏,約旦河的水,就是從上往下流的水,必然斷絕,立起成壘。』

   這六段話來到最後才揭曉怎樣過河。原來祭司的腳停在約旦河的時候,約旦河的水從上往下流,剛剛說北水向南流,水會斷絕,立起成壘。『立起』就是站住,成壘就像堆沙包一個一個堆上去,不過現在是水堆上去。

過河敘述的兩個重點
   十四到十七節是敘述,跟電影不同,最有吸引力的那段反而寫得很短,但這就是聖經跟一般人想法不同之處,過約旦河往往跟過紅海相提並論,但過紅海的時候兩邊都是水牆,而過約旦河是祭司的腳一踏入,就在很遠的地方截流,當然祭司們和亞當城之間水全流完。所以以色列人過約旦河時是在老遠的地方有水牆。

   過河記載有兩個重點,十六節的『斷絕』以及十七節的『乾地』,第四章會解釋十二個石頭的意義,一次說『斷絕』,一次說『乾』。第五第六這兩段話可能作者是刻意的,若是五段就無法做出焦點,六段就可以看到焦點和中心點,因為
   第一段話是官長和百姓說,
   第二段話是約書亞跟百姓說,
       第五第六也是跟百姓講,
   第三第四的中間那段是約書亞的話,是關乎祭司。
   第四段是耶和華的話,兩個部分其中一個也是關乎祭司。

   所以就是一二五六,中間是三四。每段話講完都不記載聽話的人的反應,但第三段是例外。就在第六節:『於是他們抬起約櫃,在百姓前頭走。』這句話是六句話的中間,這就是我說的中心點,原來祭司抬起約櫃,在百姓前面走。
認定上帝是我們人生的帶領者
整個過約旦河的焦點是上帝自己,祂在前面行走,百姓跟隨。我們人生也認定上帝帶路,我們跟祂走。今天很難重演過紅海和約旦河的神蹟,但我們需要看到神的作為,我們需要看到上帝動工,若只是我們自己動工而根本看不到上帝工作,那麼我們所做的都沒意義。
 
   有次我被邀請去醫院講道,講完準備離開時,有一位職工哭得很大聲,然後指著我:『就是他說的那句話!心臟衰竭!』邀請我的院牧解釋,他最近親人突然死亡,但哭不出來,院牧不知道為什麼,總覺得神會透過那天的講道來幫助這位職工,而我剛好講到我的朋友突然死亡,但我朋友是因為肝臟衰竭而死,不知道為什麼他聽成『心臟衰竭』。這根本是神自己在動工,不是我自己有什麼本事。我想為上帝工作的人,要看到上帝自己工作。可是有些人只喜歡自己作工,不很想上帝工作。

   我想起以前參與生命之道, 祝福了很多弟兄姐妹,但有的人不高興:為什麼鼓勵這麼多弟兄姐妹來讀聖經?其實讀聖經跟我無關,我哪裡有本事叫人讀經?是神工作。不過我們的人生要認定上帝是我們的帶領著,並且希望看到祂的工作。

   關於過約旦河,有第二件事和意義,在第四章二十四節:『要使地上萬民都知道,耶和華的手大有能力,也要使你們永遠敬畏耶和華-你們的神。』,還有另外一個意義,第四段上帝對約書亞的應許:眾人在神眼前被尊大,抬舉神的僕人。

尊重神的僕人,神的僕人也該自重
   第一個信息是要認定上帝是我們人生的帶領者,要看到祂的工作,所以緊緊跟隨。第二個信息,當日以色列人有沒有聽到神的話?沒有,他們聽到約書亞的吩咐,沒有直接聽到神的話,如果我們要尊重神,也要尊重把神的話語帶給我們的人。在教會裡也有很多在社會裡有名譽能力和地位的肢體,在教會裡事奉並且很尊重神職人員。可是我也見到一些弟兄姐妹看不起牧者。這段經文提醒我們,要尊重上帝使用的僕人,但神的僕人也要自重。有時候我看到有的牧師傳道挺讓人失望。就如很多弟兄姐妹的衣著表現出他們在自己的行業上的專業, 但有的傳道人太隨便, 這不是好的現象。弟兄姐妹應該尊重神的僕人,但神的僕人也應該自重。

   有位我很佩服的前輩,有次問我:『你知不知道傳道人最大的本錢是什麼?是傷痕。』事奉當中所受的傷害是傳道人最大的本錢,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三節開始說:『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,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;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,就如在許多的忍耐、患難、窮乏、困苦、鞭打、監禁、』等等,這表明神的用人經歷了這些。我在神學院服侍,有時候要寫勉勵的話給畢業生,常常想起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四章十二節的提醒,但我會省掉兩個字變成『不可叫人小看你。』做傳道人就不要被人輕看,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,都作信徒的榜樣。

訴說神的大能和作為
   我想請你看約書亞記第四章,第一個吩咐在第二和三節:『你從民中要揀選十二個人,每支派一人,吩咐他們說:『你們從這裏,從約旦河中、祭司腳站定的地方,取十二塊石頭帶過去,放在你們今夜要住宿的地方。』』另一個吩咐在下文第十五節:『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:「你吩咐抬法櫃的祭司從約旦河裏上來。」』接著我們看到約書亞怎樣執行。第一個吩咐牽涉十二個石頭,然後第十五節約書亞照著這吩咐來吩咐其他人:『「你們下約旦河中,過到耶和華-你們神的約櫃前頭,按著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數目,每人取一塊石頭扛在肩上。』每個人抬一塊石頭,所以十二塊石頭不是超大,約書亞把神的話講得更清楚,然後解釋:第一個是對十二個人解釋的,重點是斷絕,是喝水斷絕。第七節提到水在約櫃前斷絕了,講了兩次是對十二個人說的。

   然後在下文再講十二個石頭是對以色列眾人說的,這次的重點在『乾』這個字,所以二十三節:『約旦河的水乾了』,或二十二節:『以色列人曾走乾地』,有意思的是,講到斷絕就不講乾涸,若講乾涸就不講斷絕。原來拿十二塊石頭就是要做記號,第六節說:『這些石頭在你們中間可以作為證據。』但證據不會講話,誰來講?就是由你們來講:『你們的子孫問你們說:『這些石頭是甚麼意思?』你們就對他們說:』解釋說明發生什麼事。

   有弟兄姐妹聽過我為什麼入神學院讀書,也就是我的蒙召見證,1979年6月8號星期五晚上9:05pm,在深水埗的元洲街,現在是教會,當年是戲院,我跟我的堂弟剛看完戲,一個雙層巴士撞到我的堂弟,他已經不省人事,並且頭上的血流到我衣服上,送到醫院後我知道事態嚴重,因為他頭骨爆裂,牧師來醫院探望我們和祈禱。當時我十九歲,我跟我堂弟只相差四十天,是很好的朋友,我很難過。牧師為我祈禱的時候,我不記得他安慰我,但他祈禱時有一兩句我到今天都記得:『求神憐憫這位弟兄(我),因為他不愛你,因為他離棄你。』對於聽的我來說,他為不幸的事情作了解釋:因為是上帝的管教和審判。後來我跟牧師再提到那晚的祈禱,牧師卻說:『我這麼有經驗,怎麼會在別人最難過的時候說這樣的話?』但他真的說了,而這句話最幫到我! 

   六月八號發生了車禍,第二天是禮拜六,八點鐘教會青年團契還沒開始,醫院電話告訴我這位年輕人不行了,若要看他最後一面就要現在過去。當時我白天做一份工,晚上也做一份工,到六月九號,我已經有幾十個小時沒睡了,那晚我在醫院的椅子上睡覺,我堂弟有段時間心臟停頓,但最後沒死。往後的日子他慢慢康復,沒做過任何腦科手術,他竟然慢慢好起來,三個月後他離開醫院,我是因為這件事看到了神。六月九號取消團契聚會,但弟兄姐妹留在教會通宵流淚禱告,他們說『當晚很感動,很多人都哭了,跟上帝說,不要帶走他,還給我們』……可能因為這個原因,上帝垂聽禱告,所以那天晚上他曾經心臟停頓,最後能走回來,三個月後他就出醫院。

   在整件事裡,我看到神又真又活,我也在那段時間蒙召,九月我就去神學院讀書,一個不到二十歲的人,其實當年我什麼都不懂,牧師叫我去這家神學院,我就去。考試更有趣,我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什麼,也不知道為什麼神學院接受我。我就一步一步來到今天這一步。

   我跟你分享這個見證,一方面我要說神在我身上的作為,四十二年前染了我一身血的衣服,我到今天還留著。就像這經文所說的,我留下了證據,若有人問,這是什麼?我就把我身上發生的事情告訴他。如果你想經歷上帝很特別的恩典,你應該保留一些東西,那些東西不會說話,但別人會問這是什麼?你就把神的大能,當日的作為告訴他聽。


講員: 梁國權先生
傳譯: 周志豪牧師
速記: 周以心傳道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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